各区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一、立即组织对全市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进行检查,凡三证(制造许可证、新产品合格证、监检合格证)不全、未经检验合格和验收的人货两用电梯,一律暂停使用,按规定办理完善手续后方可恢复使用。
二、立即停止使用武汉万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各区建管站(安全站)要立即调查该型号的施工升降机使用数量和使用单位,于3月27日前上报市安全站。
三、要对其它厂家生产的同类型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和武汉万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物料提升机进行全面检查,一并统计上报。各使用单位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会同设备生产厂家,对设备各项安全装置进行检修试验,发现问题立即停用检修或更换,确保设备达到规范标准。监理公司必须督促并参与施工企业开展检查、检修和验收工作。
四、要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未经检验合格和验收、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建筑起重机械,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各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对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各区建管站(安全站)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上报情况。市安全站将组织抽查。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