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为全面做好春节后复工高峰期事故预防工作,市建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建设工程防火减灾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武建[2007]292号),并于
一、基本情况
春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企业及工程项目部进行自查。第二阶段,在企业和项目部的自查基础上,由市、区建管部门组织进行普查。针对“2.29”塔吊事故,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较好地贯彻落实了省、市关于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灾后重建工作的要求和市建委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春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未达到复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严格控制开工,对擅自开工的项目予以停工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节后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各区建管部门认真动员部署,积极做好节前停工和节后复工检查工作。各区在接到武建[2007]292号文件后,根据节前天气变化,及时下发了有关预警通知。在雨雪冰冻期间,要求各施工企业及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停止施工作业,并督促各施工现场做好停工放假后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节后,各区针对辖区内工程项目陆续复工实际情况,迅速做出工作部署,调集人力、物力对辖区内工程项目逐个开展复工检查。江岸、江汉、东西湖等区建管部门春节过后立即下发通知,组织人员到施工现场向参建各方进行动员,督促项目部开展节后复工自查。同时,要求参建各方认真履行相关安全职责,做好节后农民工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对不具备复工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允许复工。据统计,市、区累计检查工程项目1583个,经检查整改合格并经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复工的项目1519个,查出各种安全隐患682处,下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3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2份,实施处罚4起,并对现场隐患整改情况逐条进行了复查,不走过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认真开展复工自查。多数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能够严格贯彻落实市、区有关通知的要求,做到了企业、项目、班组逐级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稳定了节后农民工的思想状况,避免了项目带“隐患”开工。如武汉市新七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武汉商业服务学院C栋学生宿舍工程”、武汉惠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精英国际工程”、中建二局三公司承建的“中国联通武汉金银湖综合楼工程”和“武汉市建筑设计院科技大楼工程”、中建三局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武汉摩尔城工程”、湖北地矿建设工程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承接的“湖北省地质调查院科研办公楼工程”、浙江东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大唐新都工程”、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华明珠工程”、上海瑞安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汉口天地A7地块工程”和上海明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南湖公园世家工程
(三)各建设、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现场安全管理。今年,建设、监理单位对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的重视程度和检查力度明显提高,能积极组织参与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节后安全教育培训和检查工作。多数建设单位没有强制要求项目部节后立即复工,宁愿耽误几天工期,一定要保证安全生产。部分监理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现场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细致监理,对项目开展的安全教育采取旁听监理。如“顶琇·晶城工程”、“黄埔东宫A、B座工程”、“中国联通武汉金银湖综合楼工程”、“武汉市建筑设计院科技大楼工程”、“恋湖家园五期住宅楼及配套工程”和“湖北省地质调查院科研办公楼工程”等项目,现场建设、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市、区文件要求,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复工条件逐一进行了检查,对未达到复工条件的不予以签字认可,并下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项目不带“隐患”开工。对已签字认可的工程项目积极报请工程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复查,使得各工程项目有了一个良好的安全施工氛围。
(四)吸取教训,认真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生了两起生产安全事故。
(二)个别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效果不佳。在市安全站检查组组织对工程项目的抽查中发现,有少数施工企业对这次复工检查重视不够,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隐患多,文明施工差。主要有“天顺园小区十组团工程13号楼工地”、“湖北电信综合楼工程”、“奥山星座工程”、“湖北大学逸夫人文教学大楼工程”和“南国明珠二期二组团工程18号~
(三)个别监理公司履行职责不到位。个别监理单位在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时,存在审查不严现象,对其中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指出;在日常管理中,未能实施有效监理,不能及时发现施工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制止,导致施工现场内工人纯粹靠经验施工。如“天顺园小区十组团工程13号楼工地”,武汉市永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无任何安全监理资料和记录,现场监理人员竟不知道模板支撑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又如“湖北电信综合楼工程”,湖北华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未对现场开展节后复工检查情况进行审查签字。
(四)部分施工企业对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对设备租赁、安装单位及其作业人员缺乏严密的安全管理;对起重机械缺乏检查和日常的维修、保养,设备“带病”作业时有发生。现场起重机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滞后,主要原因是由于一次检测合格率较低,整改不及时,以至于使用登记牌一直未办理下来。
(五)施工企业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严。个别施工现场塔吊指挥人员未经过培训便上岗指挥;现场普遍存在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过期或未复审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抓好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尤其是目前还有个别未复工的项目,要督促企业开工复工前抓好安全培训教育和设备设施检验,落实好各项制度,防止在开工复工过程中发生问题。对已经复工还存在一些隐患的,要加强跟踪监管,督促项目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彻底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拒不整改的,必须实施处罚并予以通报。
(二)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要求,狠抓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预防高处坠落和禁止在建建筑物内住人等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和范围,完善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施工作业人员证照方面的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好农民工业余学校和电视教育培训工作。
附件:通报批评工程项目名单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通报批评工程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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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项目 总监 |
施工单位 |
项目 经理 |
存在问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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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顺园小区十组团工程13号楼工地 |
武汉广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市永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唐 涛 |
荆州市城市建设集团 |
徐金源 |
1、物料提升机未检测;2、脚手架未设置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未按要求设置,施工层未设置水平防护;3、模板支撑体系与脚手架相连,模板支撑采用钢木混搭,模板支撑间距过大;4、楼层临边、洞口未设置防护;5、现场文明施工有待加强。6、监理对施工现场监管不到位,无任何安全监理资料和记录。 |
市安全站检查组下达执法建议书(整改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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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奥山星座工程 |
湖北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市武昌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陈 石 |
大冶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冯光金 |
1、PE线和开关箱设置不规范;2、物料提升机接料台变形,个别楼层无防护门;3、脚手架连墙点少,内排与结构间距过大;4、少数施工人员在尚未竣工的建筑内住宿。 |
市安全站检查组下达执法建议书(整改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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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北大学逸夫人文教学大楼工程 |
湖北大学 |
湖北亚太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杨家余 |
湖北省工业建筑总承包集团天华建筑工程公司 |
安天佑 |
1、模板支撑体系与脚手架相连;2、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转料平台;3、楼梯未设置防护栏杆;4、整个结构二楼脚手架无连墙,立杆落在排水沟上,剪刀撑未上顶。 |
市安全站检查组下达执法建议书(整改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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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湖北电信综合楼工程 |
湖北电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华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瞿新民 |
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张文学 |
1、外用电梯未检测;2、施工用电不规范,机械设备未接保护零线;3、塔吊起吊捆绑绳绳卡设置不符合要求,未配备专职塔吊指挥,塔吊起吊半径内钢筋加工区未搭设安全防护棚,卸料台搭设不规范;4、外架连墙点少,水平防护不严;5、监理部分资料不全,复工检查报告未审查签字。 |
市安全站检查组下达执法建议书(整改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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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国明珠二期二组团工程18号~ |
新亿胜(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武汉市合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徐福禄 |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庄国荣 |
1、脚手架部分采用钢管悬挑,架体发生变形;2、电梯井、楼梯间未设防护措施;3、模板支撑立杆间距过大;4、监理未对现场编制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且未督促企业按方案施工。 |
市安全站检查组责成区站下达停工整改(整改已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