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事故发生后,市长阮成发,副市长岳勇、尹维真,市政府秘书长谭仁杰等市领导和市建委、市安监局等相关领导火速赶赴现场,召开现场办公会,部署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成立了事故调查专班和善后工作专班;并责令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从即日起在全市建筑工地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我委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当日下午立即召开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进行传达部署,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紧急专项检查。
这起事故经初步调查,该施工现场搭设的卸料平台超载使用,且未按专项方案制作,未按方案要求安装,导致锚固钢管压弯失效,斜拉钢丝绳滑脱,卸料平台侧倾,造成作业人员和物料坠落,并砸死下方作业人员;同时,该项目建设、监理、施工企业未依法依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施工人员违规操作,监理人员未能切实履行职责,最终酿成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该事故发生正值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五一”节假日期间,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为坚决制止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市建委对事故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措施决定:停止施工企业华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市承接新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公司武汉市武昌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6个月内不得在本市承揽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暂时停止建设单位湖北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市的建设工程招标或者发包活动;停止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王友法、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刘泳江在本市从事相关业务活动。对该起事故的行政处罚,待调查完结后,再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履职履责到位。认真按照最近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的,要立即整改,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确保生产安全。
二、认真抓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市建委关于紧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对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开展脚手架、模板支撑、预防高坠、深基坑施工围护和禁止在建建筑物内住人专项整治,重点要对建筑起重机械、卸料平台进行逐台逐项的检查整治。对检查有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一律实行停工整改;对不按时实施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市、区建管部门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和严厉的手段,坚决督促工程项目建设各方消除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市、区建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规范监督管理的程序和检查方式,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和行政处罚的力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特别对严重违规违章、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薄、经教育仍不吸取教训履查履犯的,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实施处罚;同时,要立即列入不良行为公示,建设单位停止工程报建和工程招标活动,施工、监理单位停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降低资质处罚,并清除出武汉建筑市场,在新闻媒体曝光。
四、要加强信息传递和上报制度。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上级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材料,及时传达贯彻到辖区内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定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按时上报和传送有关信息和数据,保证上级对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能够在全市建设行业和建设施工现场得到迅速、准确地传达贯彻和落实。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