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4月下旬至7月底,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建委专门成立了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详细计划,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有条不紊的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确保检查覆盖辖区所有在建的工程项目,并结合此次专项行动,对拆除工地围挡、降尘、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进出道口保洁及拆除队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情况进行检查。
通知要求,对在此次行动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组织专班复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和企业要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充分发挥不良记录、重点监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作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管理落后企业和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促进企业形成良好的自我检查,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