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范暴雨和强对流天气的通知》的要求,预计
各单位、部门要针对当前气温逐渐升高,以及进入汛期雷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围绕建设工程“防火灾、防中毒、防触电、防雷击、防中暑、防汛、防疲劳作业”认真抓好隐患排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暴雨和强对流等恶劣天气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同时要加强安全巡查力度,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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