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
依据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08]4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办[2008]38号)的要求,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决定对我市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安全发展”科学理念为指导,紧密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企业,进一步推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组成检查组,由站领导带队,组织实施检查,协调工作由企业安全管理科负责;
三、检查范围
1、在武汉市注册的房屋建筑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企业;
2、自2005年以来,进行了资质升级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
3、工程项目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企业,或同一工程项目发生三次或一次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企业;
4、在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不落实被通报的施工企业;
5、监控期将满一年的重点监控企业。
四、检查内容
1、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关于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及落实情况;
2、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
五、检查方法
1、听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审查资料和询问有关情况,了解隐患排查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2、抽查一个在建工程项目,审查有关资料,依据《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进行检查评定;
3、每个企业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向企业进行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1、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2、各施工企业应组织开展自查活动,认真分析形势,查找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3、在检查过程中,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总工、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施工企业需提供各类相关资料。
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
二OO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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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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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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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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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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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08】47号)要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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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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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了文件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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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够有公司一级批准发放文件和阅读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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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运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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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安全技术措施资金落实的证明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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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100%的意外伤害保险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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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建立,救援器材和人员配备是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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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机构与人员 |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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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员的安全证书是够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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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人员的证件是否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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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项目是否按规定配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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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对分包单位是否有资质、施工现场控制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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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有分供单位目录和资质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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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管理 |
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是否对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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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是否制定针对性预案和器材、人员配置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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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审批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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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内是否包含危险源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针对性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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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企业级、项目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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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与设施管理 |
是否制定设备安装、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等制度并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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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是否报由相关部门审批和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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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租赁合同内是否包含各自安全管理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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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施工现场是否制定平面布置、较大危险场所、设备制定统一安全警戒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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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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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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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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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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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 检查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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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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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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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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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 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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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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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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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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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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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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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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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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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 查 内 容 |
检查 情况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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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施工许可证及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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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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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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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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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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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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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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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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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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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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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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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发牌及维修保养情况:塔吊( )台、电梯( )台、龙门吊(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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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牌:塔吊( )台、电梯( )台、龙门吊( )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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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落实专项整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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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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