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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安字[2008]34号:关于贯彻执行《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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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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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页数:[1] 

各区建管站(安全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的发展和进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建委于近日制定印发了《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贯彻执行《实施办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贯彻执行《实施办法》的认识。

贯彻执行《实施办法》是当前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市经济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工程总量不断增加,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带来了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市建委的要求,本着“尽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文明执法”的原则,我站组织安全技术专家经多次讨论,并征求省建设厅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检察院、市建委法规处、建管办和各区建管部门意见,历时半年的编写修改,出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的制定出台,是落实“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

《实施办法》明确界定了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履行的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以及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程序,是较为全面、系统的地方综合性行政规范性文件。各区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实施办法》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深入学习,掌握《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对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程序和职能做出具体规定,构建了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基本架构,内容丰富,体系完整。各区要从“五个明确”入手,认真学习,把握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要求做到监督检查不缺位、不缺项、不错位;

二是明确安全监督检查以巡查为主要方式,要求每个工程项目确定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

三是明确安全监督检查的计划和频度,要求遵循重点监控和差异化管理的原则;

四是明确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求按照程序部分和实体部分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五是明确安全监督检查的责任,要求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责任制。

三、精心组织,抓紧做好《实施办法》的培训学习工作。

我站将于近期利用两天时间,组织全市安全监督检查人员集中开展《实施办法》的培训学习工作,就有关重点、难点作指导和说明。各区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安排培训学习,组织辖区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文件规定,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各区对《实施办法》的培训学习情况及时上报我站综合科。

四、严格管理,执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各区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和安全监督检查程序。

(一)严把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关口。不仅要对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审核、审批程序进行审查,还要到施工现场对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安全开工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召集参建各方进行“安全生产要点告知”。对不符合安全开工条件的工程项目,坚决不予通过审查。

(二)按程序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巡查。以《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表》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巡查,程序部分和实体部分的检查要互为补充、相互对照实施,尤其要重视对程序部分和人员证照的检查、核实。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局部停工、暂停使用或全面停工等处罚措施,并做好复查工作。

(三)建立安全监督检查档案和企业安全信用档案。用详实、完整的监督档案反映一个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活动全貌。同时,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按规定公示、上报,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作为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制。按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职责,各尽其能,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

(二)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要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安全及相关资质证照;对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要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同时,严格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客观、真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三)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综合素质。在充实安全监督检查经费和装备的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专业技能,落实各项职责,全面提高行政能力、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监管、文明执法。

今年余下的两个月时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各区要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好《实施办法》,建章立制,不断完善机构建设、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明显起色。我站将把《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第四季度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检查内容,并在全市通报检查情况。

各区贯彻执行《实施办法》的工作措施和培训学习计划,于1031日前报我站综合科。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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