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市安全站: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连续发生多起事故,引起市建委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年终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市建委安委会办公室于
一、分析形势,强化措施。各区要结合当前实际,认真总结分析辖区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研究并制订确保年底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和措施;要分工负责,细化责任,采取盯企业、盯项目的办法,对所属企业和工程项目要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制,狠抓落实,保证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再动员,再部署。各区要在11月12日前组织召开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会议,对年底前的建筑安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以辖区内的施工企业为龙头,强调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副总、安全部长(经理)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落实整改,确保在剩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尤其是施工企业要将市、区建管部门再动员、再部署的会议精神,迅速组织传达到企业管理人员及项目经理,并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加大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身保护能力,坚决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把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要求落实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
四、认真抓好大检查。各区要在11月底前,完成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在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结合质量监督和市场监督,对区属施工企业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普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对无证施工、瞒报事故和拒不整改等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安全巡查。市安全站要组成巡查组,对各区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对未认真开展自查的企业或施工现场,以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当场下达执法建议书,要求工程项目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处罚。
六、要坚持值班报告制度。年底各区建管站(安全站)要建立值班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时前向市建委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当天安全生产状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各区制订的工作计划和措施方案,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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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