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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科工作职责
作者来源
日期: 2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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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页数:[1]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省、市建设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受监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受监建筑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调查取证和处罚工作。

四、协助做好受监建筑工程施工事故的现场勘察、取证调查、处理上报工作。

五、负责相关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监督一科(江北)联系电话:(027)85724339

监督一科(江南)联系电话:(027)8892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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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027-85730552 85748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