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培训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四川省建设厅[2003]89号文要求,现就全市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培训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安全生产法》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一个决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重实效、打好基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二、目的:经过培训考核,使全市所有建筑安装企业及装饰装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做到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为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做前置准备。
三、培训对象: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具体指企业法人代表、懂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
(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具体指企业安全部门工作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
四、培训教师:由省建设厅派出专业授课教师。
一级建造师培训由具有渊博专业学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并参加了建设部建造师师资培训的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授课。
五、培训内容:
(一)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大纲。
(二)培训课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一天)
2、建筑机械设备(半天)
3、脚手架 (半天)
4、临时施工用电(半天)
六、几点要求:
(一)全脱产学习,时间三天,第三天下午考试。各企业接此通知后即将参训人员名单传真至自贡市建设职业培训中心,或直接到学校报名。
(二)省建设89号文规定的人员必须全部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者,省俭省厅将不予受理其个人执业资格的行政许可审批,取消上岗资格。法人代表经补考仍不及格者,省建设厅将不予受理其个人执业资格的行政许可审批,取消个人执业资格。
七、考试考核:一、二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所有企业的一、二级项目经理,由省建设厅统一组织培训、考核,并组织监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