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申报“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
(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工作的通知
武建建管字[2003]134号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各建设、施工单位:
根据《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考核办法》(鄂建文[2000]227号)和《
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活动的通知》(鄂建文[2001]063号)及
《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鄂
建[2002]25号)的精神,为使我市创“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
工现场)”活动有序开展,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楚天杯”奖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基本建设
程序,建管手续齐备的竣工工程。包括: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投资5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
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或住宅工程。
(二)项目所在企业已取得建设部或省建设厅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
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年检合格。
(三)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已按有关部门
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
全,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伤亡事
故统计报告制度。
(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方案和措施。
(六)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填写认真,具有较强的指导性,能反映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七)工程施工过程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考
核,发现的安全隐患得到了及时整改。
(八)安全监督检查综合评定的汇总表得分不低于85分和各分表保证项目得分不
低于45分,且历次检查汇总表得分不低于70分。
(九)未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
(十)必须是获得《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荣誉称号的工程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工程应是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
站现场检查考核并授予《创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铜牌。
(二)工程竣工后企业按照要求整理好安全管理资料,填写《省安全文明施工现
场申报表》,于每年11月20日前申报。未竣工的工程,参与次年的评选活动。
(三)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区管项目由区建设局初审,市管项目由市安全站
初审,市建委审查后报省建设厅。
三、申报资料
(一)资料目录
(二)《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申报表》(共3份,其中一份列入资料内,两份单列
)。
(三)企业关于该项目创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四)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手续证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和《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五)武汉市安全优良工程证书复印件。
(六)施工期间企业自查的检查考核评分表和各分表。
(七)创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工作总结。
(八)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伤亡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九)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部位(施工现场全貌、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脚
手架、临边及洞口防护、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框架结构施工的模板支
撑、文明施工等)安全防护情况的5寸彩照20~30张(附文字说明),同时附工程竣
工照片2张。
四、申报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报表中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施工安全的评价意见
,不能仅仅写上同意申报。
(二)申报资料必须涵盖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涉及到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
筑面积、结构层次、工程性质及其用途等方面的数据必须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三)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四)申报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照片等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五)申报资料统一使用WORD打印成A4规格,装订整齐、美观,并在封面标明“
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