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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关于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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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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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
关于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武城安字[2001]21号


各区建管站、各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省建设厅和市建委“抓安全必须抓培训”的要求,结合近期全国各地和我市
“建筑安全形势严峻”的现实情况,经研究决定,拟对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的项
目经理、  部分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组织进行一次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分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包括部分外来
施工企业的有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主要是认真系统地学习和贯彻执行1999年5月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
J 59—99)。选用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组织编写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作教材,结合工作实际,逐项、逐表地进行讲授。通过学习,达到统一口径,
明确了解和掌握标准内容的要求,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
识和施工现场检查工作的水平。
三、培训时间
自2001年9月10日起至12月10日止,历时3个月。每月开班3~4期,共办10期,预计
年内可培训1000人左右;明年上半年内,将再继续组织开办10个班次,培训1000
人左右,两轮共培训2000人(明年上半年的实施计划,届时将另行具体安排)。
四、培训地点
在市委建设工委党校(汉口云林街38号,市检察院隔壁)。以定点培训为主,外出
办班,将视情况商定。
五、培训收费
按省厅规定:安全员和项目经理(包括安全管理人员)贯标学习,每人收培训费(含
资料、办证工本费等)300元;另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六、考核发证
凡参加培训的学员,经考试合格,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发湖北省建设厅统一
印制的《结业证书》;专职安全员发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岗位证书》。
七、组织领导
这次培训工作,  由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全面负责,委托市建设安全管理协会
组织实施,并负责办证、发证,教学任务由市委建设工委党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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