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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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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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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页数:[1]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外地驻汉建管站(办事处):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时期,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是事故多发期。为了进一步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高温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建筑业一方平安,经市建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特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

根据历年的事故统计,高温季节是事故的多发期,该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为此,各单位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针对夏季高温特点,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订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并认真落实。各监管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施工单位要周密部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注意防止噪音扰民,高温作业不得安排高空作业和深基坑施工,尽量减少金属焊割和熔化沥清等热点较高的作业。

二、做好防暑降温和饮食卫生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人员的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施工,减轻劳动强度。各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开展慰问,为一线施工人员做好防暑降温服务。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严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岗,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配戴使用的检查,确保劳动防护措施的真正落实。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人员提供安全和卫生的生活场所,保证充足、卫生的饮用水供应,切实抓好食堂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播性疾病发生。

三、加强雷、雨天气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夏季雷、雨多发的特点,加强现场避雷装置的检测,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机械设施的避雷装置必须完好,避开雷、雨期间室外作业。同时,加强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检查。特别是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情况;人口密集地段施工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标准规范的,要立即整改。

四、加强施工用电管理

高温期间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多,极易造成触电事故。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施工用电规范标准,加强现场用电管理,杜绝电线乱接、乱搭现象。各项目要以职工宿舍、临时工棚、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电工每天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整改要落实到人。

五、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加强深基础、土方、模板、脚手架和塔吊拆装等施工过程中易发生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整治,做好档案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查处。并严格贯彻执行省建设厅、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关于开展特种提升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建[2004]95号),开展物料提升机专项治理,规范物料提升机的制造和使用,确保物料提升机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坚决淘汰未经备案无制造许可证的物料提升机。

六、深化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夏季高温,极易发生火灾,施工现场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动火审批及监护制度。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灭火器材的使用进行培训,制定应急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七、认真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检查

各施工单位要针对夏季施工特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抓施工安全,重点对高处作业、施工用电、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生活卫生和夏季“五防”(防雷、防电、防暑降温、防中毒、防火灾)进行检查整改。市、区建管部门要深入辖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督促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其停工整改,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大事故的查处力度,对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抓紧部署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

 

〇〇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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