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切实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
二〇〇五年九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切实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进入汛期以来,江苏等地接连发生建筑工地工人临时宿舍垮塌等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月8日,江苏省徐州市因暴雨导致山体滑坡,致使云龙区东甸子附近一部队围墙坍塌,将靠墙的楚越山庄建筑工地工人临时宿舍砸塌,造成3人死亡。
7月11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五一沟整治工程卡子门广场工地,在实施顶管作业时,因连续暴雨,造成顶管作业下游出口围堰突然漫水,河水大量倒灌涌入上游沉井,造成3人死亡。
7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东郊突发飓风,将仙林大学城学府印象一期工程工人临时宿舍刮倒,造成5人死亡、8人重伤、13人轻伤。
今年汛期飓风、暴雨、山体滑坡等各类自然灾害频发,防汛抗灾形势严峻。目前正值施工高峰期间,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建筑工地临时建筑倒塌事故的预防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和《关于预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建质[2003]186号)要求,高度重视建筑工地临时建筑,尤其是工人临时宿舍倒塌事故的预防工作,深入分析本地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临时建筑应用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临时建筑倒塌事故发生。
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近几年来曾发生过类似事故的地区应立即组织各施工企业对本地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临时建筑进行一次专项排查,并由各项目经理填写《临时建筑安全隐患排查表》,并经总监签字认可后汇总到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抽查,发现填报不实的单位,要对其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二、增强预防自然灾害意识,督促企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提前做好防范准备。
各地应增强预防暴雨、洪水、大风、滑坡等自然灾害的意识,预测、总结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各种事故类型,提早制定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通过及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总结以往汛期施工经验等方式,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在大风天气、连续暴雨或者有关部门发出自然灾害或气候预警时,应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或危险区域;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结束后,应对施工现场各个环节、各个部位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符合开工要求并经总监签发开工令后方可进行重新施工。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做好汛期斜坡、高切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安办[2005]02号)、《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与城镇综合防灾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05]43号)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尤其要督促企业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汛期的施工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并加强监控,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