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管站,各建筑施工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活动”的通知》(鄂建[2001]16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武汉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动安全文明施工水平进一步提高,调动建筑施工企业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积极性,按照“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杯奖(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建[2004]28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05年度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杯奖(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工程项目的范围
凡列入2005年度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计划,于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竣工的工程项目,符合《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杯奖(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选暂行办法》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二、申报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报表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施工安全的评价意见,不能仅仅写上同意申报
(二)申报资料必须涵盖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情况,涉及到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层次、工程性质及其用途等方面的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三)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四)申报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照片等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五)申报资料统一使用WORD打印成A4规格,装订整齐、美观,并在封面标明“XX工程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黄鹤杯’奖申报资料”
三、申报时间
参加评选单位应按照《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杯奖(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选暂行办法》规定的申报程序,于2005年12月31日前报送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谌超英
联系电话:85725641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