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全站及有关单位:
为确保安全生产评价工作质量,规范安全生产评价工作程序,增强“廉洁、务实、高效、服务”的意识,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现提出如下工作纪律,请评价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共同遵守:
1.安全生产评价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评价组组长对评价质量、程序和评价结果等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履行评价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安全评价标准,不得随意放宽、降低标准;
3.规范评价工作行为,端正评价工作作风,公正客观指出评价中企业存在的问题,不得刁难企业;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人员不得接收企业宴请,不得收受企业馈赠的钱物;
5.提高评价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管理,现场告之评价结果及整改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价报告。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