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市建管各站办,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吸取武钢发生“7.7”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吸取武钢“7.7”事故教训,做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安全大检查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唐昌海副主任任组长,市建委建管办副主任吴永久、市安全站长邱济彪任副组长,市建管各站办负责人杨 凡、岑 琳、熊付刚、黄定华、张汉铭、解裕民、朱明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
各区建设局应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检查方案,开展对辖区内建筑工程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区建管部门组织对所辖工程进行普查(7月10日至20日);第二阶段市建委组成8个检查组,对全市市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普查,对区管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抽查(7月10日至30日);第三阶段为整改复查阶段,市、区建管部门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和项目组织复查,并写出检查报告(8月1日至15日)。
四、检查内容
本次安全大检查应结合夏季高温和汛期的特点,以安全生产检查为主,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检查
1、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安全生产措施费的落实情况;
2、“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
3、模板支撑、脚手架(含吊篮脚手架)的搭设情况;
4、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临时施工用电情况;
6、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和施工现场住人的情况;
(二)质量检查
1、主体结构安全情况;
2、深基坑、边坡支护安全情况;
3、远城区还在使用的预制板产品质量安全情况;
(三)市场检查
1、施工许可证办理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落实情况;
2、现场围墙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3、民工宿舍和食堂卫生情况。
(四)施工现场散装水泥罐的安装使用情况。
(五)装饰工程的施工用电及防火情况。
五、检查要求
(一)各区建设局、建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有序的开展辖区内建设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各区建设局、建管部门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管,注重日常工作成效,把大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促进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三)各单位要认真吸取武钢“7.7”重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攻克事故多发难关,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突破易发事故的死角,确保建设工程安全。
各区建设局和建管部门应于7月31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市建委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