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卫生安全,维护农民工的健康和生命,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现将市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区建管站应加强辖区内建筑工地食堂、临时就餐点的卫生指导工作,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和食品卫生的有关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二、要将工地食品卫生管理纳入建筑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作为日常监管和季度检查的重要检查内容,严格制度管理;
三、要加快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食品卫生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处理机制,确保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食堂、临时就餐点工作人员健康的管理,强化对食品卫生法律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培训,提高农民工食品卫生知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重要环节进行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