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来,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仅8天(8.27-9.3)时间内接连发生五起伤亡事故。特别是“9.3”天兴洲大桥履带吊车倾覆直接造成两人死亡多人受伤事故,引起各级领导和社会的极大关注。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市建委领导批示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遏制重大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200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建质函[2006]104号)、《关于加强高温酷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06]117号)、《市建委关于开展200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武建[2006]140号) 的要求,决定于
一、检查时间
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企业自查(9月10-25日);第二阶段市、区建管部门按监管范围组织普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市建委关于开展200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的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治理为检查重点,结合我市当前多发的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触电等事故的预防措施为主要检查内容,严查各方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其主要检查内容有:
(一)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职工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二)企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本企业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整治方案、整治重点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项目对基坑开挖、模板支撑、起重吊装、脚手架搭拆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与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措施的编制及落实情况;
(四)“四口”、“五临边”、操作平台、卸料台、脚手架及起重机械设备的搭设和安全防护情况;
(五)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及配备、使用情况;
(六)大型起重设备的安拆单位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七)落实高温酷暑期安全生产措施情况;
(八)监理单位日常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九)各区建管部门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普查、抽查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各施工企业全数自查本公司的在建工程;市、区建管部门督促辖区内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并组织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普查;市站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
市安全站将组成安全监督执法巡查小组,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重点对重点监控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适宜简易处罚的,将直接实施行政处罚。
五、检查要求
(一)市、区建管部门应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及时召开辖区工程参建各方安全工作会议,将当前我市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及部、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工程项目。各区应开创性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摸索安全生产责任到人的路子。
(二)各施工企业项目部应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举一反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三)各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项目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监理人员应在关键部位,重点环节施工阶段认真履行旁站监理职责,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四)市、区建管部门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总结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的先进经验,推广交流。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
(五)各区将检查情况于
二〇〇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