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了总结表彰先进,推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建[2006]293号文)的要求,现将2006年度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示范企业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2006年度在本市辖区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包括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的申报评选工作按武建[2005]252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条件
(一)施工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资质证。
(二)施工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外地来汉施工企业在武汉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办理了备案登记。
(四)企业根据安全检查制度,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消除事故苗头,确保全年未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伤亡、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及未列为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管理企业的单位。
(五)本年度接受市级以上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和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中无不良行为记录。竣工工程经检查评定:合格(达标)工地达到100%、优良工地达到50%以上的单位。
三、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受理时间为2007年1月4日至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施工企业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等有关规定进行自评并填写《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申报表》。
(2)施工企业向企业所属市、区建设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资料目录;
(二)《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申报表》(一式三份);
(三)《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表》(企业自评);
(四)施工企业关于创建“标准化(示范)企业”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计划和总结及活动资料图片(附文字说明);
(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企业自查的检查考核记录;
(八)企业创达标(示范)企业的工作总结;
(九)本年度安全事故年报表;
(十)施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资料;
(十一)本年度竣工工程一览表(注明安全验评评定等级),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
六、评选程序
本年度申报评选,施工企业按照武建[2006]293号文件执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武建[2005]252号文件精神执行。评选程序:企业申报,区站初审(非区属企业市站初审),市建委评审委员会评审;网上公示,报市建委审批后,全市通报表彰。
联系电话: 85725641
联 系 人: 谌超英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