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来源
日期: 2007-3-27
站内搜索
文章页数:[1] 

各区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季度检查制度及《关于加强春节后在建工程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城安字[2007]12号)的统一安排,我站将组织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各区复工工程的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28日3月30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与对口受检区站自行协商安排。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各区站及施工现场参建各单位节后复工检查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见《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试行表》;

(二)施工现场检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为主要检查内容;

(三)检查模板工程禁止使用木支撑的执行情况和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检验检测、登记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各区站复工检查情况汇报;

(二)随机抽查各区站受监的在建工程不少于3-4个,重点检查被区站下达隐患整改的项目和重点监控企业承建的工程;

(三)施工现场检查以《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试行表》的内容为主,实体安全检查以查处安全隐患为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评定等级,检查出的问题由检查组集中向各区站反馈。

四、检查要求

(一)各区站要将节后复工普查情况汇总,并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报我站;

(二)对施工现场检查时,甲方项目负责人、总监、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必须到场;

(三)受检项目的参建各方须按《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试行表》内容准备安全管理资料备查;

(四)对本次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各区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我站将直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行政执法建议书;对区站已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的,在检查中发现不认真整改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现场即责成区站进行处罚程序;对拒不整改或复查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和通报,并纳入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文章页数:[1] 
热门文章
·市建委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2005年度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优良现场公告
·2005年度建设工程黄鹤杯奖公示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
·“三类人员”安全考核申请相关资料
·市安全站关于认真做好应对新一轮低温冻害工作的紧急通知
·公示
·关于恢复武汉世峰建设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塔式起重机的报装受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武汉世峰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处理的通报
·严正声明
最新文章
·严 正 声 明
·关于开展市政工程安全检查的通知
·专项检查通知
·防范强暴雨和强对流天气的紧急通知
·迎检紧急通知
·防范强降雨和雷电大风天气的紧急通知
·督查通知
·关于加强全市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防雷雨通知
·紧急通知
相关主题
发表评论  打印  刷新 返回顶部  关闭

网上大名:
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主办,未经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镜像
建议使用 IE5.0 或以上版本.分辨率 1024 X 768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投诉举报电话:(86)027-8575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