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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建[2007]76号:市建委关于全市建筑工程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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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7-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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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我委于3月3日至31日,组织开展了全市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特点

2007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年”、“攻坚年”的指导思想,加大力度,严格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呈现总体稳定的态势,为新一年安全工作开好了头、起好了步。主要特点是:

(一)明确安全目标,认真抓好工作部署

各区建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对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要求,相继召开了区属企业、区管工程安全生产会议,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江汉区建设局等单位还印发了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建立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管的措施;汉阳区建管站设置了安全生产计时牌,号召全区建筑企业和所有在建项目今年要力争实现“零事故”。

(二)增强队伍素质,组织安排专业培训

各区建管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监督人员的培训和配备,组织班子成员及所有安全监督人员参加了省建设厅和市站组织的安全监督员培训学习,市安全站在市建委建设培训中心举办了全市安全监督员培训班,分两期对全市124名安全监督员进行了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监督员资格,使安全监督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东湖开发区建设局增加了安全监督管理力量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力度得到加强。

(三)周密组织安排,积极开展复工检查

各级建管部门高度重视春节后工程项目复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复工安全大检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进行整改合格后才能复工。同时,把复工检查工作作为新一年安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的重点工作来安排布置,成立了以主管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检查组,组织对辖区内监管项目的普查。桥口区建管站组成安全、质监、市场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工程项目进行综合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安全教育不落实的问题下发《建筑施工安全操作知识选编》,要求企业认真抓好新进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据统计,市区建管部门共检查工程项目1437个(其中市区建管部门普查工程项目1387个,市里抽查工程项目50个),达到优良项目585个,合格项目824个,不合格项目28个;检查建筑施工机械设备1498台(其中塔吊571台,施工电梯160台,物料提升机767台);查处安全隐患1647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33份(其中市检查组直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执法建议书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9份。

(四)创新检查模式,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1、转变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一季度安全监督检查,着重于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程序和制度的检查,以此促进企业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建筑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意识,改变过去那种只注重检查项目安全而忽视企业制度建设的检查方法,由“保姆式”的监管逐步向行政执法转变。检查按照新编制的《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试行表》,采取一听(听汇报)、二问(询问)、三查(查资料、查现场)、四讲(宣传、答疑)的检查方式进行。

2、实行差异化管理。这次安全检查,实行了层级监督检查制度,即实行企业自查、各区普查、全市抽查。全市抽查时,以各区建管部门下达了隐患整改的项目和重点监控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为重点,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及时下达执法建议书,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并由市安全站组织复查;对复查仍不合格的项目,责令区站进行处罚或直接进行处罚。这次大检查通过对5个项目的复查,责令区站对3个复查不合格的项目进行了处罚,增强了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规范企业行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逐步增强。多数建设单位能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定期参与和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加强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二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多数施工企业能够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措施费做到专款专用,施工现场安全实体防护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完善。

三是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了明显加强。多数监理公司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监理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签字,日常安全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下达监理通知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发生了两起安全生产事故。3月5日,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武昌中南建筑设计院办公大楼幕墙装饰工程工地无证施工,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3月25日仙桃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东西湖金珠港湾二期工程工地,在塔吊安装升高加节过程中平衡臂突然垮塌,造成一人死亡.

(二)少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是武汉十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武汉科技大学外经贸学院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物料提升机无停靠、防坠等安全限制装置,超高限位器设置不当,外脚手架连墙点少、架体已变形等安全隐患。经复查仍不合格,已责成江夏区建管站对其实施处罚。二是江苏恒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北亚东新洲水泥制造厂四标段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安全监督手续,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塔吊未经检测、验收登记就投入使用,现场脚手架、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等均不符合规范要求,市检查组对其下达执法建议书后该项目仍不进行隐患整改,复查时已责成新州区安全站实施处罚。三是武汉市汉南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的鑫都大酒店工程,现场安装的塔吊未办理检验检测和登记手续即投入使用,市检查组已责成汉南区建管站实施处罚。

(三)制度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违纪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控制。一是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落实不好。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就使用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物料提升机的检测、登记发牌管理不到位,各区安全监管部门虽进行了整治,但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二是模板工程淘汰木支撑的专项整治还达不到要求,特别是远城区明显滞后。三是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还达不到标准要求。现场质量抽样检测4家施工现场的2床立网、1床水平兜网、1顶安全帽,只有安全帽检测合格,其余3家抽检的密目式安全立网和水平兜网均不合格。

(四)监理公司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具体表现为:一是个别监理单位没有尽到责任。如监理湖北亚东新洲水泥制造厂四标段工程的湖北华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汉龙),在市检查组进行检查时,监理人员不到场、不提供任何监理资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突出,项目监理未能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二是部分监理单位不注重日常资料的收集,在资料汇集、方案审批、签字等方面管理不到位,审批手续不全。三是部分监理单位对现场危险源不能正确辨识,监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水平不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不了问题。

(五)建设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不到位。本次检查,多数建设单位不能出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拨付证明,也无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迎接省建设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省厅决定自5 月起,开展全省建筑工程安全大检查。为做好迎捡工作,市建委下发了通知并将召开会议进行布置。各区要在抓好自查的同时,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是要按照《导则》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制度,对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一季度全市安全大检查的方式、方法和标准,已经贯彻了省建设厅的要求,也是今后安全监督检查的模式。对本次检查通报的问题,要认真督促整改,为迎接省建设厅6月的抽查做好准备。

(二)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从5月上旬开始,将组织开展脚手架的专项整治工作。拟用3~5个月的时间进行宣传整治,实现脚手架搭设实行专业公司制,逐步达到专业化、规范化。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检查,严把入口关,配合技术检测部门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抽查,对使用不合格安防产品的,坚决实施处罚。要继续开展以物料提升机为主的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模板工程支撑“木改钢”的专项整治,特别是远城区的工程项目,要在继续做好宣传,提高认识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到位。

(三)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克服和纠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查处力度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对施工企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实施处罚。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对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应采取“一停工、二约谈、三通报、四暂扣、五监控”的方式实施监管。

(四)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今年是建设部提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全面推进年。二季度要抓好标准化达标工地创建资料、创建程序、现场防护的规范化试点,统一标准,督促和引导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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