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市建管各站、办、中心:
6月14日,汉阳区德康居住宅小区室外排水工程,因业主违法发包、施工单位违法违章施工、缺乏监管造成基坑塌方一人死亡的安全事故,影响恶劣。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管的职能和责任。市、区两级建管部门要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职能要求,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监管。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管,包括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附属配套的排水、道路等设施工程,应随同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一起纳入安全监管、市场监管、质量监管范围。今后对应纳入监管范围而未进行监管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此而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监管部门的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建管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保证安全监管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严格坚持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巡查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施工现场在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检查发现,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落实;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进行整改的,要坚决实施处罚;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要公开曝光。
三、严格加强对建筑市场秩序的监管。市、区两级建管部门要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包、分包和施工的全过程纳入监督检查范围,要严格落实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制度,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检查,加强对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规避招标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以及违法施工行为,要从严查处;对那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的工程项目和屡查屡犯、多次违法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实施专项监督检查,从重处罚。
四、认真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到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坚持依法施工,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