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
关于评选2002年度武汉市建设安全生产
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区建管站(外地驻汉办事处)、各建筑施工企业、各会员单位:
根据武汉市建委武城办字[2001]71号文精神,为认真做好2002年度武汉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凡在本市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施工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饰、基础工程、市政设施建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 评选条件:
1.本市企业已取得新换发的《安全资格证》、外地来汉企业已取得新换发的《安全资格认可证》;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了完善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项目经理“贯标”学习80%取得省建设厅核发的《贯标学习合格证》;
3.本年度内未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施工设备事故或火灾事故;
4.本年度内竣工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50%或有一个省、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5.认真执行省建设厅、武汉市建委的规定,消除了竹搭脚手架。钢管脚手架的使用率为100%。
三、组织领导:
按照市建委[2001]71号文要求,这次评选工作由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承办,并成立“2002年度武汉市建设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审小组”核准评定,由协会秘书处直接受理申报工作。
四 评选程序:
这次评选工作,按“单位申报,区站初审,协会评选,主管部门核准”的程序进行。即:
1.各区属施工企业,均应按本通知所列五项条件,对照填写申报表,整理好资料,报各区主管部门初审,经签署意见后,报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评审小组评选,最后,由市主管部门核准。
2.市属各施工企业和在汉无主管单位的施工企业,可直接报协会评审小组,经初审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部门核准评定。
3.这次评选工作,主要是对照条件,由企业填写《2002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申报表》,并提供所需各项资料,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集中上报评审.(申报资料目录见附件一)
五、时间要求:
1.2003年元月25日前,为各单位申报时间,初审时均应送验原件,经核对后,原件退还。逾期不予受理;
2.2003年元月25日后,为主管部门和市评审小组评选和核定时间;
3.经核定获得“建设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的企业,将在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予以奖励。
联系电话:85763543
联系人:杨厚仲 孙筱慧
附件一:2002年度建设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申报资料目录
附件二:2002年度建设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