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指示精神,从今年4月份起,全市开展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通过组织检查和接受国务院、省政府督查组的检查,本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收到了良好效果,促进了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不断发展。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各单位、部门能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和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打击了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了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据统计,市、区建管部门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462个(其中市、区普查项目2184个,市抽查项目278个),查处各类安全隐患3334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269份(其中市检查组下达执法建议书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3份;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评定,达到优良等级项目747个,占30.34%,合格项目1678个,占68.77%,不合格项目37个,占0.89%。其主要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部署
一是成立专班,加强专项行动的领导。市建委成立了以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市建管各相关站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专业排查组,全面负责对全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各区制定转发了有关文件通知,并相应成了以区建设局、建管站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武昌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以建设局主管领导任组长,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二是积极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针对不同阶段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内容,市、区建管部门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前阶段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和措施。市建委在6月12日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后,又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于7月26日召开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了在专项行动期间存在重大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处理情况,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方案》。各区也组织辖区内的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各区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具体措施,并结合“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企业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和重要意义。江岸区、江汉区、汉阳区、洪山区、青山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江夏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建管部门充分利用媒体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有关信息,努力营造全社会排查隐患、整改隐患的良好舆论氛围。为促进专项行动的开展,全市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据统计,共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知识培训13期,培训各类安全管理人员2670余人。武昌区组织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总监共计120余人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百题竞赛测试活动,江夏区组织350名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培训。
(二)狠抓企业自查自改,排查措施切实具体
一是企业突出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抓排查。绝大多数施工企业严格贯彻执行专项行动的要求,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按照企业排查的内容,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体系进行了检查完善,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改。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总经理任组长,带领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一个多月的隐患排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督促整改。
二是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各施工企业在专项行动期间,大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中天建设集团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澳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了农民工业余学校,并在施工现场设立了分校,邀请了专家给农民工上安全法律和安全施工作业技术知识课。金地格林小城小区工程项目部还邀请市有关专家到现场讲解有关安全防护、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提高了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多数企业能够不断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武汉新七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以后,认真查找自身问题,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增加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四是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树立示范工程项目。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大部分施工企业能较好地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组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明显提高。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等施工企业开展了标准化示范项目的争创工作,创建了一批管理规范、标准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现场,如市儿童医院手术综合大楼工程、晋合世家工程等。
(三)强化安全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收效明显
一是实施不同阶段的监督检查。市、区建管部门对企业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普查,共成立检查组34个,213人参加了检查,检查施工企业397家,检查工程项目899个,查出隐患1577处,进行限期治理的隐患338处,并对企业整改情况及时进行了跟踪复查。
二是不断改进监督检查方式,确保检查效果。本次专项行动改变了以往的检查模式,从以检查工程项目为主转变为以检查企业为主,从以检查施工现场实体为主转变为以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为主。同时,重点检查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制定落实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情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并采取了“集中听汇报、看资料,分批查现场”的方式进行,对受检企业起到了相互交流学习,查找自身问题促进整改的作用。
三是督促企业认真整改,严格标准进行复查。对在普查、抽查和督查阶段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市、区建管部门认真督促企业和项目落实责任人限期改正,并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专项行动大检查,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违章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了再排查、再整改工作,有效地遏制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监管体系。
(四)突出“四个结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各单位在开展专项行动中,紧密联系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围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好“四个结合”。
一是与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从6月下旬开始,普遍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对新开工程的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施工作业,严格发包给具有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资质的企业承担,使我市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搭设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
二是与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将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登记、使用情况列入本次专项行动检查内容。从抽查情况来看,起重机械登记使用制度得到了较好落实,施工现场塔吊、外用电梯的检测登记率到达了99%,物料提升机的检测登记率逐步上升,设备安全装置比较齐全,安装队伍资质符合规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比较好。
三是与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各部门把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变为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动力,认真督促指导企业深入开展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工作,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了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的开展。
四是与落实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各施工企业结合专项行动大检查,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和饮食卫生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施工现场对高温期间施工人员的作息时间进行了妥善安排,并向施工人员提供安全和卫生的生活场所,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播性疾病发生。同时,做好施工现场防雷、防汛等自然灾害的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四个一批”
在专项行动期间,市、区建管部门加强监管,从严执法,严肃查处了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安全事故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以及施工现场,实施了“四个一批”的行政处罚:即责令了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停工整改;暂扣了一批发生安全事故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列入重点监控;撤回、吊销了一批对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三类人员”的执业资格;暂停、取消了一批违反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企业的招投标资格。同时,将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全市通报,列入企业信誉档案,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监督力度。据统计,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对20个施工现场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暂扣了4家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了4家企业的招投标资格,给予了2家企业经济处罚,给予了1家施工企业降低资质等级处罚,列入今年全市重点监控企业5家,给予4名项目经理暂停执业资格的处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企业和项目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迟缓,工作不扎实,没有将专项行动完全延伸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上。个别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防范工作不到位,对现场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纪违规行为不能进行有效控制。这期间共发生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
(二)安全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在有的区对施工现场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对一些违法施工行为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同时,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台帐建立不全,存在缺项漏项现象;不能及时上报有关资料和数据,存在迟报现象。
(三)少数监理单位仍不能正确认识自己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所处的地位,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掌握不够,对分项方案审查不严。如深圳九洲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的南湖社区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因未能全面履行监理职责,对现场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未督促施工企业进行整改。省建设厅检查组对该工程监管部门下达了行政处罚建议书,要求督促监理单位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督促、再检查工作。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认真开展建设系统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抓好对在建重大工程项目的隐患排查,对前阶段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企业整改情况要继续抓好再督促、再检查工作。按照企业为主、分级负责、部门督办的原则,市建委将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隐患进行跟踪监管,确保隐患整改100%。对不能按时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全市通报,列入企业信誉档案。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进一步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保证安全监管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处罚力度。对屡次检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不认真整改的企业,特别对那些屡查屡犯的,将依法从严实施处罚;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经济和资质、证照方面的处罚;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要公开曝光,坚决清除出武汉市建筑市场。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查处、从重处罚。
(四)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施工企业或项目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经整改不合格的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暂停企业参加招投标和承接工程,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并上报省建设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理;整改不到位的,增加暂扣期限,责令企业法人撤销项目经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拒不整改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对企业实施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项目经理实施吊销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处罚。
附件:省、市检查下达限期整改、执法建议书的项目和企业名单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一日
省、市检查下达限期整改、执法建议书
的项目和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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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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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山银湖湾工程D、Q、P栋工地 |
武汉常阳(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责成东西湖区督促整改,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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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利绿水山庄三期工程19#楼工地 |
武汉新硚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责成东西湖区督促整改,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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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鑫海花城工程43#楼工地 |
武汉新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责成东西湖区督促整改,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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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临床(附属)配套综合楼工程 |
湖北武汉市江夏区新时代第九建筑工程公司 |
责成江夏区督促整改,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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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鑫都大酒店工程 |
武汉市汉南建筑工程总公司 |
责成蔡甸区督促整改,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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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周转房 |
湖北长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省检查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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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湖社区中心小学教学楼 |
深圳九州建设监理公司 |
省检查组下执法建议书,责成武昌区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