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11月13日市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现就近期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建委按照全市统一布置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要求,结合已于10月份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同步进行,并于11月15日组织召开各区建管站长、安全科(站)长工作会议,通报“11.12”事故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就贯彻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继续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以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安排,以确保年终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继续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工作。从10月份起全市开展的以禁止在建工程内住人、脚手架、模板支撑架、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和前阶段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为重点的“回头看”再检查工作,要继续抓紧抓落实。一是吸取“11.12”事故教训,将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纳入检查重点,进行专项整治。二是近期发生安全事故的区,要在全区建设工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发生事故或存在事故隐患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待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对存在一般隐患的项目必须督促企业定人、定时整改到位。三是市建委将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各区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对重复抽查存在安全隐患并已由区安全监管部门下达整改的项目和整改不合格的项目将实施现场处罚。同时,对近期发生事故的项目还将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严禁复工,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肃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9.30”、“11.12”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执业资格、证照等方面的严肃处理;对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降低企业的资质等级,停止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并暂停参加我市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资格。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再检查工作结束后,将进行讲评通报,公开曝光一批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安全事故和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公布处罚结果。
四、抓紧抓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几项主要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的宣传培训工作。在已分2期对全市160名建筑安全监督人员培训的基础上,从11月15日起分6期对全市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分管安全经理、安全部(科)长和监理公司的监理工程师进行培训。通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项目创建工作。在每个区抓一个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现场示范点,11月底确定示范点项目,12月中旬完成示范点项目的创建工作,12月底前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对各示范点项目的创建达标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确定创建达标示范观摩现场,2008年2月底组织召开全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经验交流观摩会。通过开展试点项目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三是继续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对承担我市建设工程应急救援工作的六个救援队伍备勤情况进行检查和队伍集结演练。主要检查救援队伍人员日常备勤、应急救援物质储备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到位情况,并组织召开各救援队伍主要负责人及联络员会议,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同时,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我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以确保体系的正常运转。